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asp源码 > 正文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印发

类别:asp源码 日期:2020-12-14 19:11:27 人气: 来源:

  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消息,为发挥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探索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新模式,根据《福建省中长期教育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研究制定的《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第一条根据《福建省中长期教育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为发挥福建省中小学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做好省级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名师工作室是由名师领衔、同一学科领域优秀教师组成,以先进的教育教学为指导,以鲜明的教育教学主张为纽带,集教学(实验)、教育科研、培养指导和推广于一体的名师发展共同体。

  第四条设立名师工作室的旨是:进一步提高福建省名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引领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造就一支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高层次学科教学团队,促进名师进一步成长为教育名家,为提高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提供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保障。

  (一)提升师德。引导工作室团队成为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推进教育教学。积极参与教学实验,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围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每年开设和举办一定数量的县级以上公开课、或研讨会,在全省教学中起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科教学质量提升。

  (三)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围绕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学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建设期内,每个团队都要积极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四)培养教师。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承担教师培养和农村教师培训任务,探索在教学实践中培养教师的新模式,促进福建省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团队到农村、薄弱学校开展送培送教活动,提升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五)推广教学。不断完善名师教学主张,总结、推广先进教学。开展与省外名师的学术交流活动,研究学习各地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建立工作室网站,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专业指导、研讨学习和交流等活动,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第七条名师工作室由1名领衔名师和5-10名团队组成,另设一定的中青年教师学习流动岗位。

  (二)团队。由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省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其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组成,其中领衔名师所在单位的教师不得超过1/3。具体人员由领衔名师与符合条件优秀教师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双向选择,适当考虑地域分布。

  (三)人员。由各设区市根据省教育厅每年下达的名额,推荐具有培养潜质的中青年优秀教师和农村教师参加工作室学习。

  (三)省教育厅组织名师专家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在教育厅网站上公示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予挂牌。

  第九条省教育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名师工作室和专家工作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名师工作室业务活动经费由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管理,领衔名师按工作计划安排使用。

  第十条名师工作室建设期间,每年为每个名师工作室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业务活动经费,用于开展有关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等活动,包括课题研究、举办、跟岗学习、送培送教、学习考察、学术交流、网站建设、购买办公用品和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补贴等。

  第十一条名师工作室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相应活动经费,并确保名师工作室享受不低于市级名师工作室的政策待遇,或纳入本地相关人才支持计划予以扶持。

  第十二条各地教师院校和各级教研部门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名师工作室的优质资源,为本地教师培训、教研工作和教学服务。

  第十领衔名师所在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工作室所在单位要切实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工作安排和活动时间等方面,予以支持与保障,适当减轻领衔人的工作负担。

  第十四条省教育厅负责名师工作室领导管理、统筹协调,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的申报评审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十五条福建省名师培养专家工作委员会负责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研究审议工作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大型学术活动安排和其他重要事项。“中心”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院校要协助“中心”做好名师工作室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将名师工作室作为本地优秀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推广示范的主要,纳入计划,组织安排相关任务和活动。

  第十七条名师工作室实行领衔名师负责制。领衔名师在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接受“中心”的管理。

  第十八条三年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及以上的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达到“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和励;“不合格”的撤销该工作室和领衔名师称号。

  第十九条建设周期内,由“中心”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的足额拨付下一年度活动经费,“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下一年度活动经费。“中心”应将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并向工作室所在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通报。

  第二十条领衔名师要组织做好本工作室的年度工作总结,及时报送“中心”,并配合“中心”和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评估工作,不断提升工作室的建设成效。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参照本办法建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和突出优势的名师工作室,加强本地名师培养,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周公解梦 死人复活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CopyRight 2002-2012 技术支持 源码吧 FXT All Rights Reserved

赞助合作: